桃園市曹姓男子前年違反保護令,強拉妻子企圖性侵未得逞,竟磨蹭對方下體猥褻並射精在她臀部上,曹到案竟辯稱「只有拿老婆裙子自慰」;雙方離婚後曹前妻心軟撤告,還向法院求情盼給前夫自新的機會,曹被依法判處拘役50天,緩刑2年。

曹妻指控,2015年1月聲請保護令獲准後就不斷要求先生搬出去,直到8月某天要出門買菜,卻被他突然拉近房間,老公直接動手脫她衣褲、向她求歡,自己用力抵抗逃跑仍被抱進臥室,對方還朝她下體、臀部磨蹭,最後射精在她臀部及床單上。

水晶她還說,自己立刻跑到廁所沖洗,沒想到出來時先生又撲過來要折磨她,為了防衛才咬了曹的脖子一口,結果又被拉到床上扣住脖子,還揮拳打傷她的左臉、眼眶,直到老公情緒較冷靜後,才隨便拿了些衣服往外逃。

曹男辯稱,當時為了要照顧2個兒子所以仍和妻子同住,後來因一時衝動就拿老婆的裙子自慰,對方發現很生氣,他為了安撫才抱住妻子,沒想到卻被她咬脖子,因為很痛才將她推開,堅稱沒有違反保護令犯意。

開庭時,曹妻還說已經離開婚姻想好好過日子,但也希望是否能給曹男一個心理輔導、諮商的處置,她覺得這部分對雙方都很有幫助,也不想再追究往事,對方也乞求能給一個自新的機會,最後決定撤回告訴。

法院認定,曹違反保護令至今沒有悔悟之意,但考量獲得前妻原諒,且已經搬離對方住處,以宣告之刑暫不執行為適當,依違反保護令罪判他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,緩刑2年,期間交付保護管束。
曹男強拉妻子進房,磨蹭下體還射精在她臀部上,事後辯稱「只有拿老婆裙子自慰」,被依法判處拘役50天。示意圖/ingimag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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